各二级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1—3年级在籍学生数5%的比例进行项目申报项目。
 
  
   | 序号 | 学院 | 在籍学生数(除大四学生外) | 项目指标数 | 
  
   | 1 | 电气工程学院 | 1417 | 71 | 
  
   | 2 | 教育学院 | 436 | 22 |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1180 | 59 | 
  
   | 4 | 农业与水利工程学院 | 730 | 37 | 
  
   | 5 |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 987 | 49 | 
  
   | 6 | 体育学院 | 280 | 14 | 
  
   | 7 | 外国语学院 | 698 | 35 | 
  
   | 8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721 | 36 | 
  
   | 9 | 信息工程学院 | 862 | 43 | 
  
   | 10 | 艺术设计学院 | 842 | 42 | 
  
   | 11 | 音乐学院 | 445 | 22 | 
  
   | 12 | 特殊教育学院 | 714 | 36 | 
 
注:项目指标数:是按各学院除大四学生外在籍学生数的5%,其中专创融合教育改革项目每个学院至少申报2项。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比例。本次校级申报项目分三个类别,创新训练(A类)、创业训练(B类)、创业实践(C类)7:2:1的比例进行申报,本次立项按照教育厅要求增设专创融合教育改革项目,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对上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及做好项目汇总上报工作,省级立项项目将按照校级评审排名进行推荐。推荐为省级以上的项目团队必须申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互联网+大赛)。
三、项目申报需填写附件1、附件7,附件2、附件3、附件4(申请书纸质一式五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省级、校级)有未结题项目的不得申报。
请各学院于6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电子版发送至1277566502@qq.com邮箱,纸质材料送至双创基地314室,不接受个人申报。电话8300113
附件1: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4: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5: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6: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操作流程
附件7:专创融合教育改革项目建设清单
附件8:结题要求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