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辅导员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领导下,负责分管年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家庭经济有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班集体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团学干部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配合任课教师共同做好教学管理。
九、指导学生开展寝室文化建设,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
十、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
十一、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学年小结、素质拓展鉴定及毕业鉴定等工作。
十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
十三、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
十四、建立听课制度。认真听取学生和任课教师两方面意见和建议。
十五、协助办理学生免修、退学、试读、休学、复学等工作。
十六、做好校风、校纪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办理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报批工作。
十七、协助做好各项评先评优工作。
十八、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十九、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