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6-30 点击数:

文学与传媒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学科建设与发展是我院教学与科研实力发展状况的综合体现,是发挥教学与科研群体优势的结晶。根据《绥化学院重点学科评选与建设办法》,为加强我院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的建设与管理,突出特色与优势,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学科建设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建设依据与原则

本学科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学科,依托的是黑龙江省重点专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基础,已初步形成一定优势和特色,有较好的生源和良好的就业率。2017年被评为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单位。

本学科建设以促进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为原则,注重从黑龙江省与绥化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出发,突出协同创新与服务地方能力的建设要求。

二、学科建设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1.学术方向:确立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术方向。依据本学科学术前沿动态、发展趋势与自身条件,确立相对稳定的特色鲜明的学术方向。

2.梯队建设:培养一支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培养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与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争取硕士学位授予权打下良好基础。

3.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具备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的能力,提高面向地方的文化服务能力与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的学术地位与社会影响力。

4.人才培养:提高学科依托专业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5.平台建设:加强专业研究室、科研团队、文献资料、信息网络等学科硬件建设和学科管理、学术氛围等软件条件建设。

6.社会服务:提升面向地方的社会服务能力,研发立地项目,培养落地人才,产出益地成果,提供益地服务。

三、学科建设与管理

1.管理体制: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学科带头人与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制定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2.激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团队,推荐为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并给予学科经费支持倾斜;若考核不合格,帮助其查找原因,促其改正。

3.绩效管理:本学科每个方向都要制订计划任务书,包括建设目标、建设进度、阶段性成效等。学院每年进行检查与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验收和评估。


版权所有:绥化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院长信箱:gaowenli001@126.com   电话:0455-83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