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学奖励评选实施细则
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推动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深化教学改革,根据《绥化学院教学奖励评选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奖励范围
(一)教学集体奖
教学集体奖用于奖励取得优异教学和管理成绩的团队、专业、 课程等,包括教学成果奖、一流本科专业奖、一流本科课程奖、教学改革项目奖、优秀教学改革创新团队奖、优秀教研室奖、优秀教材建设奖、教学管理质量集体奖。
(二)教学个人奖
教学个人奖用于奖励取得优异教学和管理成绩的先进个人, 包括教学新秀奖、青年教师教学奖、教学能手奖、教学名师奖、 优秀竞赛指导教师奖、教学管理质量个人奖。
二、集体奖评选条件
(一)教学成果奖
1.成果范围
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 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及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人才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参评条件
(1)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员一般不超过 5 人(含主持人),
原则上主持人应具有 5 年以上(含 5 年)工作经历。
(2)教学成果的每位成员都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教学成果主持人所承担的与成果相关的课程,近两年教学质量评价必须在 B 级(含B 级)以上。
(4)原则上参与评奖的教学成果应为国家、省或学校批准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结题的项目,且必须有公开发表的相关 研究成果,或者有系统的经验总结或研究报告。
(5)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 ,不包括论证、研讨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 学成果奖的时间。
(6)在相同条件下,成果内容更符合学校应用型大学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实际的优先。
(7)已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一经核实,取消该项目评审资格。
(二)优秀教研室奖
1.参评范围
在教务处备案且成立3 年以上的各教研室均有资格参评。
2.参评条件
(1)教研室教师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研室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教学效果好。近两年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教研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均在 B 级(含)以上,其中获得 A 级评价教师数量占教研室教师总数 40(含)以上。
(3)积极开展教学基本建设,在课程、教材、师资培养等方 面成绩显著,有校级(含)以上教学建设项目。
(4)积极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有省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奖。注重教学改革成果转化,教学改革效果良好, 亮点突出。
(5)有计划开展教研室活动,教研室管理规范,活动有详细记录,教学档案齐全。
(三)其他教学集体奖
关于一流本科专业奖、一流本科课程奖、教学改革项目奖、优秀教学改革创新团队奖、优秀教材建设奖等教学奖项,根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采取入选及获奖原则,不再另行规定具体评选办法。
三、个人奖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治 学严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教学态度端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课堂教学效果明 显。工作认真负责,能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的职责。
3.遵守教学纪律,无缺课、上课迟到或早退、未经批准擅自 调停课等现象,两年内无教学事故发生。
4.教学材料齐全。教学材料主要包括:教学任务书、教学周 历、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教材、教学课件、教案(讲义)、点 名册、听课记录、作业、实验报告、试卷、教学工作总结等。
5.完成教学任务、获得良好评价。教学新秀奖、青年教师教学奖、教学能手奖、教学名师奖等奖项申报人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面向本科学生课堂教学不少于 144 学时/年,近两年教学评价至少为 B 级,其中教学能手奖、教学名师奖等奖项申报人近五年教学
评价至少有两次 A 级。其它个人奖项不作教学任务和教学质量评价要求。
(二)参评条件
1.教学新秀奖
(1)教学新秀奖为来校五年以内(含五年)、从事教学工作 两年以上、35 周岁以下(含 35 周岁)的在岗专任教师;
(2)教学设计合理,重点、难点突出,学生接受知识效果好;
(3)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强,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
(4)教学效果评价合理,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学习效果。
2.青年教师教学奖
(1)青年教师教学奖为来校五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40 周岁以下(含 40 周岁)的在岗专任教师;
(2)至少承担一门必修课程主讲任务,申报参评的课程必须是主讲完成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必修课程。
(3)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强,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
(4)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总排序前三位)完成校级(含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1 项,有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成果。
3.教学能手奖
(1)教学能手奖为来校时间不限、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在岗专任教师。
(2)积极主动承担课程教学、实验(实训)教学、教育(专业)实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科竞赛指导等各类教学任务,且所指导学生至少有 1 人次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服从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3)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遵守学校教学规范,教学准备充 分,教学环节完整,教学方法得当,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开展教学,教学效果得到师生公认,在教学工作中起到引领示范 作用。
(4)主持完成省级(含)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至少 1 项;主持
校级(含)以上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至少 1 项,或主持校级(含)
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至少 1 项。
(5)做为主讲教师至少 1 门课程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如智慧树、雨课堂、超星学习通、中国大学 MOOC 等)开展线上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活动,教学效果好,质量评价高,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6)已获得教学能手奖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4.教学名师奖
(1)教学名师奖为来校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的在岗专任教师,具有教授职称,近五年主讲过 3 门课程。
(2)教学效果突出,获得过教学能手奖。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 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2 篇;或主持省级以上(含
省级)教改项目 1 项且主持校级教改项目 2 项。
(4)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1 项(前 3 位) 或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2 项;对人才培养贡献突出, 作为重点学科、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教学改革创新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产业行业学院、专业集群建设等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承担具体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
(5)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广泛认可,在学 术界具有一定的声望,为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且主持校级科研项目 1 项;或科研成果
获省、部级科研奖励 1 次(前 3 位)。
(6)近五年在国家级重要刊物或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2 篇。
(7)近五年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第一主编);
(8)已获得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5.优秀竞赛指导教师奖
(1)指导教师当年度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 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或其它学校认定的学生竞赛并取得校级 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成绩。
(2)专业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均为学校认定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竞赛,不接受学校认定范围之外的竞赛活动。
(3)获奖团队由多名教师指导,原则上只奖励一名主要指导教师。
(4)专业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设有预赛、决赛奖项的, 按照层次高的奖项进行奖励。
6.教学管理质量个人奖
(1)主要面向教学单位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2)申报者应从事各级教学管理岗位工作 3 年(含 3 年)以上。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学管理理念,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意识强,热心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教学管理方面的服务与指导。
(4)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教学管理业务强,注重教育理论学习,能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教学管理经验,近 3 年主持或承担过教学研究项目,发表过相关教研论文。创新性开展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教学研究成果与本人所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结合紧密,并且能够有效指导管理工作实践。
(5)有较好的管理协调能力。积极推进落实教学建设任务, 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及组织各类教学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强,业绩突出。
(6)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安排和圆满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各项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工作效率较高;及时认真负责地处理教学管理中的各种问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年终考评结果优良。
四、教学奖项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根据评审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书, 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对申报书、佐证材料进 行评审,需要课程评价的教学奖项,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督导进行评课,给出评价结果。
(3)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数组织初评并择优推荐候选人员或团队,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五、评选时间
1.一流本科专业奖、一流本科课程奖、教学改革项目奖、优秀教学改革创新团队奖、优秀教材建设奖等奖项每年评奖一次, 以项目获评当年进行评奖。
2.教学成果奖、优秀教研室奖、教学管理质量集体奖、教学 新秀奖、青年教师教学奖、教学能手奖、优秀竞赛指导教师奖、 教学管理质量个人奖等奖项每年评奖一次。
3.教学名师奖每二年评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