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制定与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2-06-30 点击数:

文学与传媒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制定与管理规定


本科生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本科教学的重要依据。为规范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执行与调整等管理工作,保证教学活动有序开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学位、修业年限、课程设置、实践实训、学时分配、学分分配、教学方案、进程安排、教学大纲、毕业标准、学位标准等。

二、培养方案的制定

1.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要在主管教学院长领导下,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等,结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学校教务处提出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2.根据学校的原则意见,我院主管教学院长和专业负责人应认真学习有关规定,组织专业教师进行研讨,确定培养方案中的每一项内容,形成培养方案初稿,交教务处。

3.主管教学院长要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审核,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经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

三、培养方案的执行

1.经学校批准的培养方案,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并录入教务办公网络管理系统,向全院师生公布,以便使我院师生及时了解专业信息、培养要求、课程设置等内容,指导师生制定教学或学习计划。

2.主管教学院长组织根据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制订教学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四、培养方案的调整

为保证培养方案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不可以随意改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变更,要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基本条件,填写《绥化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一式3经专业负责人、主管院长同意后,报送教务处,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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