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6-30 点击数:

文学与传媒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 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黑教高〔2015〕48 号)和《绥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绥院政发〔2017〕154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用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与教学、科研相结合,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激发学生创意思维、创新精神、创业意识,构建新体系,开创新局面。

、总体目标

探索和构建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形成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面向全体学生、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院内各个层面全方位、全员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科学,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浓厚,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明显,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明显提高,为争创和建设好一流学院奠定基础。

坚持做好“四实”工程,即:夯实基础工程(以建设一个统筹协调、工作高效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建实平台工程(建设一批富有实战功能的创新创业实训平台)、做实体系工程(建立一个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协同互动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落实政策工程(不断完善和落实创新创业教育激励政策,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支持政策,以及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政策等)。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文学与传媒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和协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工作。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有关创新创业教育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文学与传媒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审定文学与传媒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制度,指导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统筹创新创业教育资源,评价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效,研究决策创新创业教育其他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兼任,协调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

2.加强校政合作,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交流,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培养一批“用得上、下得去、留得住”面向基层服务的人才。

3.逐步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标准。把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1.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增设创新创业类教育课程和实训模块。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增加充实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建立由专业理论、学科前沿、创新精神、创业指导等内容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

2.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档案。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档案,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创新创业活动和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在线学习等情况,并换算成学分,于毕业学期将学分录入教务系统。

3.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组织创业教师、专业负责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联合编写新型实用的创新创业教材;推进创新创业有关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构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体系

1.健全“实践教学→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孵化→创业实践”一体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体系,使学生在实践中培育创新精神与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2.整合院内资源,利用院外、学校资源,为学生搭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平台。

3.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面向在校大学生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组织师生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活动,以赛促练;组建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大学生创业协会,举办创新创业论坛;支持大学生参加科技下乡、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活动。

4.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采取各种渠道聘请创业专家、政府人社部门管理人员、优秀校友等对大学生进行创业培训与指导。把创业培训与实践课教学结合起来,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合格后,学院可以认定其相应的学分。

(四)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打造创业支撑平台

1.建立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孵化园(现已有“经纬传媒工作室”)。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帮助学生建立文学与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孵化点。

2.建立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与当地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产学研合作,依托黑龙江省新媒体产业园、黑龙江省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绥化市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园等建立一批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孵化基地。

(五)加强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1.配齐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教师队伍。

2.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进修培训,鼓励部分教师到企业挂职,参与社会行业的各种创新创业实践,逐步建立一批双师型的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

3.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专家学家学者、优秀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优秀创业校友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作为兼职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建立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库;完善兼职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聘用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外聘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

五、保障措施与科学实施

(一)完善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院级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依托现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吸收地方知名创业成功校友、企业管理者和其他有关专家参与,成立和完善院级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和咨询作用。

2.增设学生会创新创业部和班委创新创业委员。

(二)加强服务指导工作,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

加强对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尤其是开展项目性和自主性创新创业活动的服务与指导。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开展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逐级落实、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三)认真开展宣传教育、主题培训和专题研讨活动

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实际,开展院级、班级两个层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老师学生人人知晓。大力宣传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有力促进广大教师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科学理念、拓展改革思路、探索行动路径,形成良好文化氛围。




附件: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含实践教学)及学分标准

课程

板块

项目

名称

要求

获得学分

认定部门

创新与创业教育通识基础

课程

必修

课程

创新创业基础

成绩合格

1.5

教务处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成绩合格

1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成绩合格

1

创新与创业教育通识选修课程

选修

课程

详见每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目录

成绩合格

2

创新与创业教育实践项目

职业技能考试

全国大学计算机等级考试

一级

二级

三级及以上

1

1.5

2

教务处

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

初级

中级

高级

1.5

2

3

其它部(省)行业职业资格、水平、证书考试

合格

1

学科

竞赛

校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5

1

0.5

教务处

省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2.5

2

1.5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4

3

2.5

科研

实践

主持或参与校级科研、教改课题

每项课题毕业前应成功结题(参与人须排名前3)

1.5、参1


教务处

科研处

主持或参与省级科研、教改课题

3、参1.5

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教改课题

4、参2

一般期刊发表的论文

每篇作品第一作者

2

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3

获得专利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

设计

3

2

2

文化

艺术 创作

实践

校级、地市级文学、艺术创作作品

每篇作品第一作者

1

教务处

省级文学、艺术创作作品

2

国家级文学、艺术创作作品

3

大学生学术文化体育艺术节

获奖

2

教务处

团委

学工部

创新

创业 实践

创新创业竞赛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3

2

1

教务处

团委

学工部

创新创业项目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3

2

1

自主创业实践

法人代表

参与一年及以上

参与6个月及以上

4

2

1

教务处

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实践

法人代表

参与一年及以上

参与6个月及以上

4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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